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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014309260/2022-00074 信息分类: 政府文件, 国土资源、能源,土地,批复
发布机构: 灌南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: 2022-05-23
文号: 灌政复〔2022〕25号 关键字:
内容概述: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你局《关于收回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和苏州路实验学校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》(灌自然资文〔2022〕55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一、原则同意收回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和苏州路实验学校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二…

县政府关于收回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和苏州路实验学校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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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:

你局《关于收回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和苏州路实验学校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》(灌自然资文〔2022〕55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收回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和苏州路实验学校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二、具体地块情况:1.灌南县实验小学人民路校区。该宗地位于健康北路东侧,人民东路北侧,该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,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0798平方米,约61.2亩,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。

2.苏州路实验学校。该宗地位于苏州北路西侧,沂河路南侧,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6118平方米,约84.18亩,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。

 

 

灌南县人民政府

2022年5月23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